遗嘱公证三个小案例,告诉你什么遗嘱效力最高、遗嘱可否变更

遗嘱,作为家庭财富代际传承的重要工具,愈发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近日,在南京市法律服务中心,一场由扬子晚报和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联合开办的家事公证大讲堂,吸引了百余名市民赶来听课。主讲老师南京公证处的黄静公证员为市民讲述了3个“不知道的故事”。

为啥他能把财产留给女朋友?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生前经商的张先生不久前因病去世,他没有结婚生子,在生病期间,他申请办理了公证遗嘱。在他去世后,公证员根据张先生的遗愿召集了他的亲朋好友公布遗嘱。张先生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了在他生病期间对他悉心照料的女朋友,遗嘱内容刚一公布,张先生的兄弟姐妹都不满,大声叫嚣遗嘱是假的,并称张先生是生病脑子不清,被人骗了。公证员随后播放了张先生生前的录像,很快兄弟姐妹们越来越安静,有的甚至抽泣起来:录像中张先生娓娓道来财产如此安排的缘由,讲述了自己创业的艰难,回忆了小时候兄弟姐妹间的美好时光,希望兄弟姐妹们不要为难女朋友。一场原本一触即发的遗产争夺战因为公证遗嘱得到了妥善解决。

知识点:

遗嘱的形式有过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的方式。其中,通过公证处订立遗嘱,是确保遗嘱效力,保证遗嘱效果实现的最佳方式。

遗嘱公证后儿子变冷淡咋办?

遗嘱是可以变更的

70多岁的刘女士,老伴早年去世,考虑到年龄大了,她来到公证处想立个遗嘱公证,把房产分配问题提前安排一下。刘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女儿都很孝顺,刘女士思想较传统,便想把房子留给儿子。她把想法跟儿女说了以后,女儿没有任何意见,刘女士在儿女的陪同下到公证处顺利办理了遗嘱公证。但没想到此后,儿子突然很少上门看望,生病了也不闻不问。刘女士一直靠女儿照顾,对儿子的行为感到寒心,刘女士果断变更了遗嘱并办理了公证,决定去世后把房子留给女儿继承。

知识点: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去世后骨灰如何处理能公证吗?

公证遗嘱是有温度的

年过八旬的王奶奶是苏北人,曾嫁过两任丈夫,第一个老公去世得早,留下一双儿女。后来王奶奶再婚并随第二任丈夫在南京落户,未再生育。十年前,王奶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子女常来照顾她。王奶奶年龄大了,子女就张罗着买墓地的事。他们的意思是让王奶奶按老家的风俗习惯,跟他们的父亲合葬。这下,母子就起了矛盾。王奶奶跟第二任丈夫共同生活四五十年,感情很好,她更愿意跟第二任丈夫葬在一起。公证员告诉王奶奶,王奶奶就自己的骨灰作出安排,应当视为王奶奶人身权利的延续,因此处理行为应当尊重王奶奶本人的意愿。

像王奶奶这样要求处理骨灰的,公证处倒是很少遇到。但只要合乎法律规定,老人遗嘱和想法都会被尊重,公证遗嘱是有温度的,它不仅能传递财富,还能传递爱。而这一切都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知识点:

通过公证遗嘱,可提前有效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避免日后亲属继承财产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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